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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园须知

游园须知


  青年湖公园欢迎游客朋友来园观光游览,请您在游园过程中协助公园做好以下事宜:

  1.游人应当文明游园、爱护公物、保护环境,不随地吐痰、便溺,乱丢果皮(核)、烟头、口香糖等废弃物;不得影响和妨碍他人游览、休憩;

  2. 除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儿童等使用的手摇、手推轮椅和儿童车外,其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公园;

  3.禁止翻越公园围墙、栏杆、绿篱;

  4.禁止在公园湖中游泳、钓鱼;

  5.禁止在公园内踢球、滑轮滑、滑滑板、骑自行车等;

  6.禁止在公园内摆摊、兜售物品及广告宣传品,影响游览秩序;

  7.禁止在禁烟区内吸烟;

  8.禁止在建筑物、构筑物、设施、树木上涂写、刻划;

  9.禁止在园内攀折花木、采挖植物、损坏草坪、树木;

  10. 禁止携带宠物入园;

  11. 严禁在公园内进行营火、烧烤,捕捞等活动;

  12.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公园;

  13. 严禁传播、从事各类邪教及封建迷信等活动;

  14. 身高在1 .2米以下的儿童必须由家长陪同方可入园;

  15. 超过20人以上的团体入园需上报管理处;

  16. 凡在公园内举办活动的单位或团体,包括商业宣传、摄影、摄像等各类场地的租赁使用,必须到公园管理处申报登记,经公园管理处事批同意后,方可在指定场地内举办活动。


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青年湖公园管理处 邮编:100011 电话:010-841163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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